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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温州市人民医院食堂慕斯软餐采购公开比选公告

作者:采购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8/20 14:36:49

参照相关法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温州市人民医院就食堂慕斯软餐采购进行公开比选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比选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慕斯软餐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比选(非政府采购)

四、预算金额:10万元

五、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的货物是食堂慕斯软餐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要求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是合格的产品,所供产品质优、卫生安全、新鲜,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周期:供货时间为1年,合同期满或采购金额达到总预算金额,任一条件达到即视为合作期结束。

4、软餐种类 

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要求

单价限价(元/盒)

备注

1

照烧鸡翅
慕斯软餐1

软餐重量≥300g;热量280千卡
主要配料:鸡肉、西蓝花、胡萝卜、莲藕、酱汁

36

需提供同等规格样品

2

照烧鸡翅慕
斯软餐2

软餐重量≥300g;热量220千卡
主要配料:鸡肉、花椰菜、莴笋、山药、酱汁

41


3

红烧排骨慕
斯软餐1

软餐重量≥280g;热量390千卡
主要配料:猪肉、西蓝花、胡萝卜、莲藕、酱汁

36

需提供同等规格样品

4

红烧排骨慕
斯软餐2

软餐重量≥280g;热量330千卡
主要配料:猪肉、花椰菜、南瓜、山药、酱汁

39


5

茄汁鱼柳慕
斯软餐

软餐重量≥280g;热量170千卡
主要配料:鱼肉、西蓝花、胡萝卜、莲藕、酱汁

36

需提供同等规格样品

6

柠檬鱼柳慕
斯软餐

软餐重量≥280g;热量190千卡
主要配料:鱼肉、花椰菜、南瓜、土豆、酱汁

36


7

慕斯米糊

主食重量≥200g;热量100千卡(慕斯米糊)

8


8

慕斯鸡糊

主食重量≥200g;热量110千卡(慕斯鸡糊)

8


9

慕斯早餐

重量:≥310g;热量:200-230千卡

参数:配菜随机搭配

20


 

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单价限价,否则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参加比选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比选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比选均无效;

3)不允许联合体

4)比选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

六、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2024821日至2024827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法定休息日除外)(报名截止之前报名、获取比选文件均有效,未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拒绝参加比选)

获取方式:发送有效报名资料及姓名、手机号码至670513019@qq.com报名,报名审核成功后领取比选文件电子稿。

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①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除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

注:本次所提交资料仅作为获取比选文件之用,并不作为比选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比选时提交资料为准。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482716点30分 

八、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8289点00分

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地址: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17楼B1721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8289点00分

开标地址: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17楼B1721会议室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比选文件之日或者比选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比选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3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比选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比选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比选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17楼B1705办公室;联系人:张工。 

十、 联系方式

1、比选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77-88306694      

2、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577-88306677

十一、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