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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户外发光标识改造工程公开比选公告

作者:总务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23/6/30 16:46:15

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户外发光标识改造工程采购公开比选,请受邀单位按要求准备比选文件。

一、    项目名称: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户外发光标识改造工程

二、    预算金额:9万元

三、    评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四、    采购需求清单:

1、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北面发光字“温州市人民医院”七个字体、东西两侧十字LOGO发光标识拆装整改,包含全部标识灯珠更换、室外防水箱、漏电保护开关、线路电缆、变压器电源、拆字装字人工等;

2、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南面发光字“温州市人民医院”七个字体,包含室外防水箱、漏电保护开关、线路电缆、相关人工等。

清单如下:


项目名称

规格

数量

拆字

字体高4.8米

7

装灯人工

字体高4.8米

7

安装人工

字体高4.8米

7

灯珠

4.8*4.8*7

162

“十”logo

高5米

2

装灯人工

高5米

2

安装人工

高5米

2

灯珠

5*5*1

50

自动时控器

正泰

1

变压器电源

400W-12V

70

室外防水箱(不锈钢材质)

500*600

16

1P漏电保护开关

正泰16A

16

线路重新按要求按标准布线(含材料及人工)大字+LOGO

1


五、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发光标识灯珠及其电力设备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各项标准。

技术参数:

灯珠要求:蓝景四点下穿防水模组(BV-BC2-4):电压:DC12V,功率:0.72w,色温:2700-12000K可选。

电源:室外防雨电源(ERPF-400W-12V):输出功率:360w,规格尺寸:220.4*130*48

重新喷漆:汽车漆烤二次,防绣漆处理好。

安装:包括高空拆除以及安装。

工期:20日历天完成。

六、 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内所有更换配件基础免费保修2年,未承诺免费质保或质保期2年以下的,做无效标处理;

2、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 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12 个小时内响应,24 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 24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若乙方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顺利为甲方排除故障,甲方可自行安排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参加比选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营业执照包含广告标识设计相关的营业范围。

3.比选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竞选均无效;

(3)不允许联合体。

八、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7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2:00-16:00,法定休息日除外)(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前获取比选文件均有效,未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拒绝参加竞选)。

九、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简介;

3、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次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获取比选文件之用,并不作为比选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比选时提交资料为准。

十、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 14:00

十一、递交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299号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B1702室。

十二、开标时间:2023年7月7日 14:00

十三、开标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299号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B1721小会议室。

十四、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比选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比选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起算)起3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比选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299号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B1703办公室,联系人:王工

十五、联系方式

1、比选人:温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询问):0577-88306691

2、比选监督部门:温州市人民医院监察室

电话:0577-88059969

 

 

 

 

                                           温州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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