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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医院桶装水、瓶装水采购公开比选公告

作者:采购中心 来源: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9/3/14 0:00:00

温州市人民医院桶装水、瓶装水采购公开比选公告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温州市人民医院桶装水、瓶装水公开比选

1.2比选范围:桶装水、瓶装水的供给;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饮用水生产企业或桶装水、瓶装水经销商。

2.2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3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取水许可证。经销商须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应提供其代理的桶装水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取水许可证,另应书面承诺提供所供瓶装水进货来源渠道正规合法的相关证明(如每次进货手续等)

2.4比选申请人应提供桶装水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标准的市级水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检验报告日期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

2.5饮水机、水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厂家营业执照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

2.6满足服务要求如下:

2.6.1商家须能开具正规国税发票。

2.6.2有对公银行账号接收转账。

2.6.3先送货后付款,按月结算。

2.6.4桶装水及瓶装水均免费配送;桶装水配送时间为接到用户通知40分钟内,直接配送至用户饮水机。

2.6.5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可一天内多次送货(批量或零星数量)

2.6.6如有紧急需求,能按医院要求按时配送。

2.6.7根据医院需求免费提供饮水机及水桶,并能定期免费对饮水机进行清洁保养。

2.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3.1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

3.2经销授权书;

3.3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3.4饮用水生产企业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取水许可证;经销商须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同时应提供其代理的桶装水生产企业的上述资质。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报名时间和地址

5.1 报名地点:鹿城区仓后街57号温州市人民医院6号楼1楼采购中心物资采购办公室

5.2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3221000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温州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wzsrmyy.com/” 发布。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05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