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肝素结合蛋白测定相关检测设备及相关检测试剂,现诚挚邀请相关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9日。
一、报名资格要求:
1、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规定的医疗器械销售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规定的、处在良性循环的、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经营范围需涵盖我院采购的物品,出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3、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和资质(如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等);
4、提供的产品或品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东地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用户;
二、推介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三证;
2、法人授权书;
3、联系人身份证;
4、推介产品的有效注册证;
5、产品代理授权书;
6、产品彩页;
7、技术参数;
8、配置清单;
9、售后服务承诺;
10、市场参考价格(提供2~3份近三年内浙江省内三甲医院的合同完整复印件)
11、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如竞争产品的技术对比)。
三、报名方式:
请将相关公司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736750928@163.com。
四、咨询电话:孙先生 0577-88057232。
温州市人民医院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