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粪便隐血定量检测检服务,现诚挚邀请相关服务供应商推介。
一、报名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供应商具有医学检验技术服务能力,需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推介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三证;
2、法人授权书;
3、联系人身份证;
4、服务内容相关资质证明;
5、服务承诺;
6、市场参考价格(提供2~3份近三年内华东地区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类似项目合同完整复印件);
7、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如竞争产品的技术对比)。
三、报名方式:
请于2020年4月27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736750928@163.com(邮件中请留下手机号码)。
四、咨询电话:孙先生 0577-88057232。
温州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2020年20日